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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建中心 李倪洲     审核:许欢、魏浩    日期:2022年06月01日 10:45   点击数:  

各毕业班团支部、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员管理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皇冠2022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团支书指导毕业生团员参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附件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智慧团建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

一、时间安排

610日前在“智慧团建”提交转接申请,62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为离校手续之一,“离校系统”视转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对方团支部接收后才审核通过(升学除外)。

1. 就业/入伍:提交转接申请,确定相应单位或单位所在地接收;

2. 延迟毕业:向团支部书记递交个人信息后,转至学院指定团支部;

3. 出国(境):向团支部书记递交个人信息后,转至皇冠皇冠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 升学:已确定录取院校应及时联系该学校确定对应团支部,610日之前提交转接申请,91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提交转接申请成功,离校系统方可审核通过;

5. 未落实就业去向:610日前提交转接申请,62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至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

二、转接流程及操作

团员个人发起,登录“智慧团建”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1. 前期准备:联系并询问转入团组织转接要求与信息,确定对方智慧团建团支部名称;

2. 团员登录个人智慧团建账号(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或个人设置的);

3. 进入关系转接板块,填写个人必要信息(转接原因详见步骤三);

4. 联系个人所在团支部管理员(团支部书记)进行转出申请审批;

5. 联系对方团支部管理员进行转入申请审批及分配团支部(若需)。

注:转至北京/福建/广东团员相关操作为:

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提交转接申请,等待团支部书记、学院团委逐一审核通过;

至对应公众号【注册】或【报到】(北京对应“青春北京”,福建对应“福建共青团”,广东对应“广东共青团”);

通过公众号提交关系转接申请;

等待对方团组织审批;

具体操作流程图示详见附件3

三、转接原因

1. 升学:毕业去向、新学校名称、新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

2. 已落实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工作单位对应团组织;

2)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3.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团组织关系保留在皇冠团委,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选择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4. 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去向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四川省皇冠皇冠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5. 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因参核、入伍等涉密情况,无需选择转入组织,备注需说明情况,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联系对方团支部,视个人情况而定。

注:按照《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各位团员不要将团籍留在本校。

四、关于团组织关系线下转接工作

学院团委已于61日前集中办理补办团员证、团员证盖转出章、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错过学院集中办理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4《团员证补办证》、附件5《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到X2125许欢老师处办理。

五、相关问题

1. 团员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请联系本班团支书重置密码(详细步骤请参考附件2:智慧团建密码修改流程);

2. 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但仍然保留团籍的,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 如果团员是首次注册智慧团建,可以直接在转入团组织注册即可;

4. 对于户档留校的团员,其团组织关系也需转接,具体详见步骤三转接原因;

5. 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20199月份起,可转入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但请团员在提交线上转接申请时备注清楚自身情况;

6. 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7.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8.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联系人:许欢  李倪洲

028-66365519QQ1316833266

 

共青团皇冠Welcome最新版本下载委员会

202261

 

 

皇冠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1日 10:45 1169次浏览

各毕业班团支部、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员管理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皇冠2022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团支书指导毕业生团员参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附件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智慧团建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

一、时间安排

610日前在“智慧团建”提交转接申请,62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为离校手续之一,“离校系统”视转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对方团支部接收后才审核通过(升学除外)。

1. 就业/入伍:提交转接申请,确定相应单位或单位所在地接收;

2. 延迟毕业:向团支部书记递交个人信息后,转至学院指定团支部;

3. 出国(境):向团支部书记递交个人信息后,转至皇冠皇冠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 升学:已确定录取院校应及时联系该学校确定对应团支部,610日之前提交转接申请,91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提交转接申请成功,离校系统方可审核通过;

5. 未落实就业去向:610日前提交转接申请,620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至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

二、转接流程及操作

团员个人发起,登录“智慧团建”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1. 前期准备:联系并询问转入团组织转接要求与信息,确定对方智慧团建团支部名称;

2. 团员登录个人智慧团建账号(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或个人设置的);

3. 进入关系转接板块,填写个人必要信息(转接原因详见步骤三);

4. 联系个人所在团支部管理员(团支部书记)进行转出申请审批;

5. 联系对方团支部管理员进行转入申请审批及分配团支部(若需)。

注:转至北京/福建/广东团员相关操作为:

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提交转接申请,等待团支部书记、学院团委逐一审核通过;

至对应公众号【注册】或【报到】(北京对应“青春北京”,福建对应“福建共青团”,广东对应“广东共青团”);

通过公众号提交关系转接申请;

等待对方团组织审批;

具体操作流程图示详见附件3

三、转接原因

1. 升学:毕业去向、新学校名称、新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

2. 已落实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工作单位对应团组织;

2)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3.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团组织关系保留在皇冠团委,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选择个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4. 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去向视个人情况而定,转入组织选择四川省皇冠皇冠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5. 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因参核、入伍等涉密情况,无需选择转入组织,备注需说明情况,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联系对方团支部,视个人情况而定。

注:按照《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各位团员不要将团籍留在本校。

四、关于团组织关系线下转接工作

学院团委已于61日前集中办理补办团员证、团员证盖转出章、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错过学院集中办理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4《团员证补办证》、附件5《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到X2125许欢老师处办理。

五、相关问题

1. 团员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请联系本班团支书重置密码(详细步骤请参考附件2:智慧团建密码修改流程);

2. 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但仍然保留团籍的,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 如果团员是首次注册智慧团建,可以直接在转入团组织注册即可;

4. 对于户档留校的团员,其团组织关系也需转接,具体详见步骤三转接原因;

5. 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20199月份起,可转入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但请团员在提交线上转接申请时备注清楚自身情况;

6. 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7.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8.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联系人:许欢  李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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